美公布对华造船业301调查结果,最终买单者将是美国消费者
当地时间4月17日,美国贸易代表(USTR)披露了基于对中国在海运、物流和造船领域所谓的“不合理做法”301调查结果,计划对中国海事、物流、造船领域采取的限制措施。
限制措施分两个阶段实施:
第一阶段(180天后正式生效)
· 针对中国船东和航运经营公司,征收基于净吨位/每次美国港口挂靠的费用,之后逐年递增;
· 为激励美国液化天然气(LNG)运输船的建造,限制利用外国船运输液化天然气。这些限制将在22年内逐步增加。
此外,USTR正在根据总统海事行政命令,就港口起重机及其他货物装卸设备的拟议关税征求公众意见,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8日。
“若限制措施180天后正式开始执行,会对海上贸易运输的三大主力船型——集装箱船、油轮、散货船的航运公司带来冲击。”4月18日,上海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副理事长陈军对界面新闻表示。
他同时表示,当今世界贸易运输实际已被跨国航运大公司寡头垄断,所以航运公司也一定会视港口费征收额度提高运费、转嫁成本,或者调整航线、减少靠美国港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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